关于降低普通护照、旅行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7-07-10 00:3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通知,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包括普通护照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我馆将于2017年7月10日(以申请日期为准)起降低签发普通护照、旅行证的收费标准,由原来每本35美元下调至每本25美元,其他收费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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