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关于劳务许可的规定
2023-06-01 19:32

为方便来土库曼斯坦工作的中国公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土库曼斯坦移民局关于劳务许可的规定摘编如下:

外国公民与土库曼斯坦公民在劳务活动中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居住在土库曼斯坦的外国公民可以在企业、机构和组织中工作,或根据土库曼斯坦劳动法规定从事其他劳务活动。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在土库曼斯坦从事劳务活动,必须持有在土库曼斯坦从事劳务活动的许可。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在土库曼斯坦从事劳务活动的许可办理、签发、拒绝签发、取消、延长有效期的程序和条件由《外国公民在土库曼斯坦从事劳动活动程序条例》规定,该条例于2013年12月5日由土库曼斯坦总统批准。为从事劳动活动而抵达土库曼斯坦的外国公民有权根据发给雇主的许可及允许在境内从事劳务活动的确认函在土库曼斯坦从事劳动活动。

一、免除土库曼斯坦劳务许可的人员名单

以下人员免除劳务许可:

持有土库曼斯坦授权国家机构签发的身份证件的无国籍人;

外国外交使团、领事馆以及土库曼斯坦外交部认可的国际组织代表处的工作人员;

根据土库曼斯坦法律和国际协议设立的科学、教育和文化机构的外籍工作人员,以及国际人道主义和慈善组织的官方代表;

土库曼斯坦外交部认可的外国媒体记者;

在土库曼斯坦境内正式注册的宗教组织的外国宗教人员;

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应土库曼斯坦各部委邀请,获得土库曼斯坦内阁同意,开展教学、科学、文化和教育活动,包括在教育机构举办短期或定期培训和研讨会;

外国公民、无国籍人以专家身份抵达土库曼斯坦,在一个月内进行财务、审计和其他检查、公务谈判、签订合同;

外国公司工作人员抵达土库曼斯坦,在一个月内从事设备安装、维修和维护;

根据土库曼斯坦劳动法不存在劳务关系的外国公司创始人、股东、负责人(包括其分支机构和代表处)和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在土库曼斯坦教育机构全日制学习并在空闲时间和假期在该机构工作的外国学生;

被有条件定罪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从事国际货物和旅客运输的外国司乘人员;

在土库曼斯坦获得庇护的人;

根据土库曼斯坦法律获得难民身份的人;

申请难民身份并获得临时难民身份申请登记证书的人;

在土库曼斯坦获得居留许可的人;

根据相关国际条约特别规定的其他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二、签发劳务许可的程序 

为获得外国公民的劳务许可,雇主应向土库曼斯坦国家移民局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文件。申请由雇主授权的人员签字。

申请及其所附文件审理期限为自受理之日起30个自然日。在必要情况下,该期限可延长至 45 个自然日。

为吸引外国公民在土库曼斯坦工作,雇主需为外国公民在土库曼斯坦工作每月支付 25 美元的费用。土库曼斯坦的国有企业和组织在发展相关领域吸引外国劳动力时,为每名外国公民每月支付 50 马纳特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拒绝签发、延长外国公民在土库曼斯坦劳务许可有效期,以及拒绝将外国公民从一个雇主转移到另一个雇主的决定将在做出决定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发至雇主。

土库曼斯坦的劳务许可有效期最长为一年。

外国公民仅可在许可规定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劳务活动。

如果遗失劳务许可,雇主有义务立即向土库曼斯坦国家移民局申请劳务许可副本,并说明遗失原因。经核准实发和遗失许可后,在5个工作日内补发许可副本。 

三、延长劳务许可有效期

为延长劳务许可有效期,须在期满前 2 个月向土库曼斯坦国家移民局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文件。 

劳务许可最多可延长 1年。

四、取消劳务许可  

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取消劳务许可:

用人单位或者从事劳动活动的外国公民未在暂停劳务许可有效期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如果雇主在没有事先告知的情况下,使外国公民遭受可致死或健康受损风险;

如果雇主在获得工作许可后的30个自然日内未向土库曼斯坦国家移民局机构提供文件,证明参与劳务活动的外国公民没有感染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以及雇主与外国公民在抵达土库曼斯坦后签订的劳动或民事法律合同副本。

取消劳务许可时,之前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雇主会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取消劳务许可的通知。

外国公民在土库曼斯坦境内从事劳务活动按照土库曼斯坦立法以及根据土库曼斯坦立法签订的雇佣或民法合同的条款进行。

雇主与参与劳务活动的外国公民签订的雇佣合同或民法合同必须规定:用人单位和外国公民的基本情况;合同的内容、期限;报酬、工作和休息时间;人寿保险条款、工伤健康保险条款;双方的义务和责任;解决劳资纠纷的方法。合同的其他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拒绝签发劳务许可、延长其有效期以及拒绝外国公民更换雇主的依据

拒绝签发劳务许可、延长其有效期以及拒绝外国公民更换雇主的依据是:

土库曼斯坦法律规定的拒绝向外国公民签发签证的依据;招聘到土库曼斯坦工作的外国公民人数超过规定配额;

拟邀请外国公民从事的工作,不需要高学历、职业培训或专业知识;雇主招聘外国劳动力从事法律未规定的活动;雇主不履行与参与劳动活动的外国公民签订的劳动和民法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根据土库曼斯坦法律和与外国公民有关的国际协议作出不希望其在土库曼斯坦停留的决定;土库曼斯坦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雇主的义务

雇主有义务:

吸引土库曼斯坦公民填补土库曼斯坦国内劳动力市场的空缺;向土库曼斯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报告空缺职位;及时向外国公民解释土库曼斯坦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其遵守土库曼斯坦法律,书面保证履行法定义务;遵守在土库曼斯坦办理、延长签证、居留许可、劳务许可和其他与在土库曼斯坦停留有关的文件、登记和延长登记有效期、办理赴其他地区出行的文件、变更居留(停留)及工作地点;在外国公民因停留期满离境时,办理取消其登记有关文件;及时通知土库曼斯坦国家移民局有关居留(停留)、工作地点变更信息;通知土库曼斯坦国家移民局机构终止雇主与参与劳动活动的外国公民之间签订的雇佣或民法合同;向土库曼斯坦国家移民局报告外国公民擅自离开工作地点的情况;在 24小时内向土库曼斯坦国家移民局报告提前终止与参与劳动活动的外国公民的雇佣或民法合同;在外国公民未付款的情况下,支付其被土库曼斯坦驱逐离境的相关费用;履行土库曼斯坦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详见土移民局网站https://migration.gov.tm/ru/citizen/osushhestvlenie-trudovoj-deyatelnosti-v-turkmenistane-2/,中文译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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