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关于外国公民来土办理登记的规定
2023-05-12 00:14

为帮助来土旅行的中国公民了解土库曼斯坦相关规定,现将土库曼斯坦移民局关于外国公民登记的规定摘编如下。

一、办理登记

外国公民、无国籍人进入土库曼斯坦境内并抵达目的地后,在境内变更居留地时,在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护照、签证到居留地移民局办理登记手续, 入境当日除外。

邀请方法人和自然人、组织应提交书面申请。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应先办理土库曼斯坦签证或居留许可延期,再办理登记有效期延期。

执行国际线路乘务、货运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如果在土库曼斯坦的停留时间不超过五天,在土库曼斯坦边境口岸移民局检查站进行登记。如果停留时间从入境日起超过五天,在移民局进行登记,停留期最长为十五天。

过境土库曼斯坦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如果在土库曼斯坦停留时间不超过5天(入境当日除外),在土库曼斯坦边境口岸的移民局检查站进行登记。

以简易方式抵达土库曼斯坦的外国公民只能在土库曼斯坦边境口岸的移民局检查站进行登记,其停留期限由政府间协议确定,离境口岸、检查站应与入境口岸、检查站一致。

以旅游目的抵达土库曼斯坦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在土库曼斯坦旅游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二、下列人员免于在居留地点登记

应土库曼斯坦总统、议会、内阁邀请抵达土库曼斯坦的国家元首、议会和政府首脑及其代表团成员、政府间和国际组织代表团、代表团工作人员和名单所列人员的家属;    按规定方式抵达土库曼斯坦的外国军用海(河)航机机组人员;在土库曼斯坦海港和港口城市停留的外国非军事海(河)船船员;在土库曼斯坦机场、火车站、建有机场、火车站的城市停留的国际航空公司民用飞机机组人员、国际铁路列车机组人员;在土库曼斯坦停留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被授予“土库曼斯坦荣誉公民”称号的外国公民。

三、注销登记

在土库曼斯坦的签证、劳动合同、培训、居留许可有效期届满或作为在土库曼斯坦境内居留依据的其他原因届满后,从外国公民离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邀请方应向移民局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注销登记的依据为下列之一:(1)外国公民、无国籍人离开土库曼斯坦;(2)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在土库曼斯坦死亡;(3)承认在土库曼斯坦居留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失踪或死亡的法院判决生效;(4)给予在土库曼斯坦居留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土库曼斯坦公民身份。

详情见土移民局网站https://migration.gov.tm/ru/citizen/registratsiya-inostrannyh-grazhdan/,中文译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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